由于市糖酒公司在破产后拖欠供水总公司污水处理费6764.50元(2003年8月至2004年6月),该公司位于东门外二技校旁和长征路的两块早已转售的地产水表迟迟不能过户,供水总公司四、五年来还在催其交费。
根据该单位反映的情况,供水总公司分别于7月21日和27日与糖酒公司破产清算组负责水电的周科长联系,向他传宣、解释办理“过户”的相关规定:办理水表“过户”必须结清陈欠水费及污水处理费,周科长表示理解。目前,该公司地产已由润生房地产公司购买,并于2006年6月向供水总公司新报装了水表,该单位原水表已于6月底消户拆除,已不存在“过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