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家台居委会16户居民需要分表立户,但拖欠供水总公司水费4000余元,不能办理。凭低保证能否享受水费优惠,用户就此相关问题提出咨询。
供水总公司根据用户反映的情况对该居委会进行了走访,耐心向该居委会宣传了有关“低保”户的供水优惠政策。“低保”户在交纳污水处理费时,按照《关于襄樊市区征收污水处理费实施新标准的公告》对“低保”户按原标准(用水量80%按0.2元/吨征收)实行优惠。该居委会居民“户改”后可凭“低保”证享受污水处理费的优惠政策,但对所欠水费和污水处理费不能减免。对于“户改”费用,市里也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凡持有民政局发放的有效低保户证件可以酌情享受价格优惠。特别困难的用户,经供水公司核实后视情况可给予一定的照顾。
对于该居委会申请户改问题,经双方协商,业已达成协议。据悉,日前居委会正在做16户居民的工作,准备递交户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