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表是供水公司垄断自装自校自抄,用户要求水表的正负差要公开,还要求因水表误差多收的款,要酌情退给用户”。
      日前,供水总公司针对用户存在的以上误解给予了相应解释:襄樊供水总公司下属的流量仪表公司是襄樊技术监督局指定的水表检定单位,具有国家认可的水表检定、检验的资质,能够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检定规范进行公平的水表校核、检验。我市目前使用的水表(如天津、宁波、襄樊等品牌)都是经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定合格的产品,并附有首检凭证。按照《国家水表计量检定规程》JJ   G162-85的规定,水表检定正负差标准为:“从最小流量到分界流量的低区为±5%”;从分界流量(含)到最大流量的高区为±2%。对于校核后超出标准多收的水费供水总公司将会多退少补,多收的水费可在用户下月发生的水量中扣减。
      据悉:现襄樊供水总公司已将水表的正负误差范围纳入用户咨询服务内容,用户可随时到各供水营业厅触摸屏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