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于2011年5月26日由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出台,是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对于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推动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国有资本运营,增强国有企业整体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为了学习好《条例》,二水厂号召广大干部员工全面领会和理解《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立法宗旨、核心内容等,并通过自主学习、集中培训、组织参赛等多种方式,做到让《条例》精神人人皆知,营造国有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