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召开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

 

 

731上午,宜城市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改革听证会在宜城市物价局召开,会议由物价局局长白旻同志主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及经营者代表、经济、法律专家、学者共计17人参加此次会议,此听证会就襄阳水务集团宜城天河供水有限公司申请调整自来水价格的报告进行公开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代表认真听取了襄阳水务集团宜城天河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梁军同志陈述的企业申请调价报告;宜城市物价局成本监审分局负责人李新红同志所做的关于宜城天河供水公司供水价格的定价成本监审结论的报告;宜城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科科长何建华同志所做的关于宜城市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改革拟定方案的报告。

据悉,宜城市城区现执行的水价标准是20061月开始执行的,水价标准分别为(含水资源费):居民生活用水1.15/吨、工业生产用水1.15/吨、行政事业及经营服务用水1.35/吨、特种行业用水1.65/吨。7年多来,由于供水管网建设投资逐年加大,以及原材料、动力费、维修费、人工费等各项费用不断上涨,致使供水成本与现行基本水价长期倒挂,导致企业连年亏损,负债经营,严重影响了供水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资金严重匮乏,设备更新和延伸管网资金无以为继,供水安全无力保障,最终,不仅仅是供水企业的生存能力受到威胁,广大市民和企业的用水也将没有保障。为保障供水正常运营,襄阳水务集团宜城天河供水有限公司向宜城市物价局、宜城市政府提出了调整申请。希望通过调整水价改变企业年年亏损的局面,达到国家政策规定的保本微利状态,让企业能维持简单再生产,有能力继续为广大用户保障供水,提供服务。经上报宜城市政府同意,由宜城市物价局与襄阳市物价局进行成本监审后,组织召开听证会进行听证讨论,对现行水费价格进行调整。

此次城区供水价格首先从理顺水价结构、简化水价分类入手,拟将居民生活、行政事业、工业生产、经营服务和特种行业用水五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三类。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实行阶梯式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制度改革,即:具体价格级差为1:1.5:2,月用水量按25吨以下(含25吨);2533吨(含33吨)及33吨以上。拟将现行1.16/吨的综合水价标准调整为1.44/吨。经加权分解和分类简化,宜城市的城区供水价格实行的三类水价为:非居民生活用水1.55/吨、特种行业用水3.00/吨,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第一节每月用水量25吨(含25吨)一下1.40/吨、第二级每月用水量25吨至33吨(含33吨)2.10/吨、第三级每月用水量33吨以上2.80/吨。以上价格均含0.05/吨水资源费,但不包括0.80/吨的污水处理费。对经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区低保家庭,月用水量25吨以下者,仍按原1.15/吨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执行;月用水量超过25吨以上者,按调整后的居民生活阶梯式水价执行。

针对上述情况,代表们纷纷发言,表示不仅要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还要保护企业生产的有序进行,供水公司是公益性企业,此次水价调整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对于水价调整工作都无异议。并且与会代表们对企业今后的发展也提出了很多有益的建议:希望企业将资金多投入到供水设施改造与企业文化建设方面,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入手,努力降低供水成本;通过科学合理的供水设施建设,提高安全供水的保障能力,从而更好的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

市物价局表示,将充分尊重和考虑各位听证代表的意见,对定价听证方案予以完善,经市政府同意后,报襄阳市物价局审批。